帆船理論與實務Theory
and Practice of Yachting 劉寧生/郭廷祥合著 |
||
|
危險方位(角度) Danger Bearing (DB) 目地: 為使在航行中,確實保持在安全航線內,將目的地的危險區限制在外,量出危險航行區的危險方位(角度) Danger Bearing (DB),而規劃的安全航行路線。 海圖作業時: 在海圖上先行研判預定航線上之海域的各特異點,如深度、海流、流向、淺礁、轉點、航道口、特別注意限制等。 航行時: 使用手持羅盤計,量測報出與陸標或助航設備之目前方位角度。 例如: 1.海圖上利用陸標或助航設備量畫出右側危險之方位角度為305°。 左側危險之方位角度為 65°。
2.航行通過時保持在危險方位角度之內側,保持航行在安全航行區 (如上圖),即航 行之航向大於305°時,表示航行在安全航行區內。 3.航行之航向大於65°時,表示已越過安全航行區,現已進入了危險航行區內,有 潛在的危機存在。 實例:龜吼港進港時的危險方位角度如下: 其安全航行區:右側在230°之內,左側在310°之內。
連絡與資料整理:郭廷祥 |
||